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原标题: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公众提出,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二审稿作出修改,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
二审稿显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二审稿也作出回应,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写入法律草案。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完整、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信息。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责任编辑:福建省)
推荐文章
-
刘成城(36氪):90%以上的东西逻辑上来说都有天花板,只不过内容的天花板看起来比卖面条要稍微高一点。...[详细]
-
关于内容的需求,其实几千年没有变化,它就是一个分散化的东西,不可能像互联网一样一家独大。...[详细]
-
” 对于时下热议的知识付费,华尔街见闻创始人吴晓鹏认为,知识付费有很大成分是为知识相关的服务付费。...[详细]
-
换句话说,一直到手机业务退出历史舞台之前,HTC仍旧只是个手机组装工厂,与富士康等代工厂商最大的区别,估计也就是其所拥有的HTC品牌了。...[详细]
-
据路透社报道,Pandora(潘多拉)近期在泰国开设了一家新工厂,该工厂将成为Pandora未来主要的生产基地。...[详细]
-
人人都用智能手机的时代,互联网营销势在必行,老板说我们也要做互联网,必须做全网营销。...[详细]
-
“内容为王”重新定义自媒体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做营销,无论是在B2B的商业决策中,还是对B2C的产品推广,内容营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营销的质量。...[详细]
-
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一些禁锢思维定式,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通过生动略带耍宝的方式展现传统文化,是一种大胆的尝试。...[详细]
-
因为之前的每代人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中长大,所以在经济上充满了不安全感,就会把储蓄当做第一选择。...[详细]
-
但是当你打开niconico,你会发现远远不止如此。...[详细]
热点阅读